浙江潤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潤虹科技”)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位于海鹽縣經濟開發區海河大道88號,法定代表人陳劍峰。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固體廢物治理;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再生資源加工;有色金屬合金制造;金屬材料制造;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石灰和石膏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常用有色金屬冶煉;稀有稀土金屬冶煉;貴金屬冶煉;金屬材料銷售;有色金屬合金銷售;再生資源銷售;環保咨詢服務;石灰和石膏銷售;建筑材料銷售;高純元素及化合物銷售;熱力生產和供應(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員工總人數151人。
根據GB/T4754-2017/XG1-2019《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該企業屬于:N7724危險廢物治理。
浙江潤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擁有年利用處置含金屬廢料20萬噸的生產能力,其中涉及使用到危險化學品天然氣[富含甲烷的]、氧[液化的、壓縮的]、硫酸(98%)、液堿(30%)、氨水(20%)、二氧化碳、乙炔和柴油(叉車用,不儲存)。本項目氧來源有自產氧氣、液氧儲罐(3m³,備用氣)和氧氣(瓶裝、外購),其中自產氧氣生產采用分子篩吸附制氧工藝,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43號)、《浙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函》(浙安監管綜便函〔2014〕46號),本項目分子篩吸附制氧為企業生產過程的配套制氣項目,故不需要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本項目也不需要取得安全使用許可證。